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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研究中心(《学术月刊》杂志社)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
日期:2023-10-22 浏览

上海市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研究中心(《学术月刊》杂志社)(以下简称“上海社科中心”)是经市委编委批复成立,集科学研究、社科场馆运营、专业学术期刊出版为一体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内设党政办公室、研究部、《学术月刊》编辑部、《探索与争鸣》编辑部、宣教部5个部门。因工作发展需要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沪人社规〔2019〕15号)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  一、招聘岗位及职数   事业编制岗位:   财务人事主管(1人)   党务行政主管(1人)   经济学编辑(1人)   二、招聘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  (一)财务人事主管   1、岗位说明:   (1)编制和修订单位财务、人事有关管理制度;   (2)统筹编制单位年度预决算和预算调整,审核报销原始凭证;   (3)负责与财政、税务、人社、银行、审计等相关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对接;   (4)单位人员进出、考核、培训、人才、薪酬福利、考勤、休假等日常人事管理。   2、招聘对象条件:   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保密意识强;勤于奉献,爱岗敬业,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   (2)中共党员,年龄45周岁及以下。具有国有企事业单位3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,会计、审计、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   (3)熟悉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财政、税务政策和政府会计制度,能够熟练使用财务核算软件及办公软件,具备财务管理、财务核算等相关专业知识。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经历的优先。   (4)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,工作有条理性、计划性,学习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强,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。   (二)党务行政主管   1、岗位说明   (1)编制和修订单位基层党建、内控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;   (2)编制党总支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,负责日常党务管理;   (3)起草各类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等文字材料;   (4)落实单位各项会议制度,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,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;   (5)行政后勤事务管理。   2、招聘对象条件:   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保密意识强;勤于奉献,爱岗敬业,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   (2)中共党员。年龄在40周岁以下;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具有事业单位党务或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经验。   (3)具有扎实的政治理论素养,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。工作有条理性、计划性,责任心和原则性强,抗压力强,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、团队合作精神。   (三)经济学编辑   1、岗位说明:   (1)承担《探索与争鸣》经济学相关栏目的编辑。   (2)协助办好《探索与争鸣》微信公号的日常运营。   (3)组织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,完成学术信息的搜集和整理等工作。   2、招聘对象条件:   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勤于奉献,爱岗敬业,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   (2)具有经济学相关学科博士学历;英文对外交流能力强,具备经济思想史、宏观经济等研究背景,特别是交叉学科研究背景者优先。   (3)热爱学术期刊编辑工作,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优异的科研能力或潜质、熟悉人文思想领域前沿思潮,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和活动组织能力;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,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   三、招聘程序   1、报名  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,请应聘者将报名表(见附件)、个人简历、学历证明、学习成绩单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774597619@qq.com,邮件标题格式:应聘岗位名称+应聘者姓名+最高学历+专业。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。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   2、资格审查   由招录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,在“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”官网等媒介公布名单。   3、笔试及面试  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,组织笔试,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1: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   4、体检   面试结束后,按综合笔试(占总成绩40%)和面试(占总成绩60%)成绩确定考核成绩,以1: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   5、考察   体检合格者,进入组织考察程序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工作学习表现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。   6、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  根据考核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确定拟录用名单后在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官网、“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”官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,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。公示如有异议、影响聘用的,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。   四、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 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,其工资、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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